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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是一位朝九晚五的上班族,在台北市租了一間離公司近的獨立套房,我住的這戶裡面有6間套房,我是其中一間,聽說房東曾經與鄰居有過節,常聽到鄰居大聲說要檢舉房東,叫拆除大隊來,其實,我跟其他住客聽到都很擔心,會不會哪天傍晚回到家已經被趕出來,我想跟房東說不住了,每天提心吊膽的在外工作,但如果要找套房,有可以安心居住的分租套房嗎?房東有權利將違建出租收取租金嗎?另外,我承租違建有沒有違法呢?所謂的違建又是哪個部分在違建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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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一場新北市中和區隔套租屋大火帶走了11條寶貴的性命  /新聞連結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15/2835216

近年頂樓加蓋房客被活活燒死的新聞慘劇頻傳,使得多數人認為最容易危害安全的違建就是頂樓加蓋,其實包括陽台外推或占用法定空地、騎樓、防火巷,室內過度裝潢隔間導致有破壞建物結構安全之虞,卻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建照,以及夾層屋(樓中樓)、露台加裝採光罩、私設花台或鐵窗等,均潛藏安全風險等等,不合法隔套租屋嚴重危害生命安全之虞,租客不可不了解。

雖然法令規定集合住宅房屋室內裝潢必須申請,違者最重可罰30萬元,但只要沒有房客蒐證檢舉,屋主要使用何種材料、工法來隔間出租牟利,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二段公寓大火,四樓及頂加五樓兩個樓層燒得面目全非,房東將這2層樓以木板隔間,共隔出28間套房出租牟利,令火勢迅速延燒,也是間接「幫兇」之一,而恐怖的是,全台類似案件的未爆彈多到難以想像。
 
新北市工務局指出,針對一般合法房屋、集合式住宅來說,民眾若要變更房屋內部格局,需要向當地建管單位提出室內裝修許可申請,並附上建築師、土木技師等專業人員簽證、圖說,審查過了之後才能施工,完工後也要報竣工,若無,遭到舉報,則會被限期改善補正,否則可依《建築法》開罰6至30萬元。
 
至於房屋屬於違建類,在不變更外觀情況下,擅改內部為出租套房者,已涉及到違法隔間,檢舉案進來後,歸屬列管違建則由拆除大隊接手,將要求屋主限期自拆、恢復原狀,否則嚴重者將移送公安小組,列為優先違建拆除對象。

*合法的套房?

內政部在96年發布了新的解釋,規定房東不得擅自變更房屋格局,如要變更,必須先提出申請,否則視同違建,將處六萬到三十萬罰緩,甚至強制拆除。如果在沒有建築師、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等專業技師的確認下,就擅自敲敲打打,很有可能破壞原本經過精密計算的建築物結構系統及耐震強度。室內裝修還必須符合法令規定,包括:一、裝修材料應合於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;二、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、消防設備、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;三、不得妨害或破壞保護民眾隱私權設施。另外,任何一戶增設廁所、浴室,或是2間以上的居室造成分間牆變更者,都應申請室內裝修審查許可。還必須委託室內裝修業或開業建築師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核,取得施工許可證,完工後還必須查驗合格,才算完全合法。如果沒進行以上程序,裝修部分就視同違建,一旦有別人檢舉時,可處6萬~30萬元罰鍰,必要時還可強制拆除。

簡單來說,合法套房的身分證要拿到需要注意的事項非常繁瑣,需要有建築師、結構技師、消防簽證、要注意用電安全、隔間牆也要經過精密計算樓板載重、廁所的數量也影響著合格與否… 按照新北市與台北市的不同法規申請合格證,才能從此不怕鄰居檢舉、不怕強制拆除、不怕建管罰單,安心合法的穩定收租

房東若真想出租違建,最好先做好敦親睦鄰,因為舉報拆除違建的多半是鄰居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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